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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236-240  (第10/11页)
喜欢温文尔雅的男生。小学喜欢的那个因为我总盯着他上厕所转学的男孩就是待人温柔,不像同龄男孩那般贱兮兮的,长得好看是其次,气质、性格才是最重要的;高中暗恋的琴室男生也是温柔型的,笑起来就让人觉得很温暖。    而程衍呢?他给我留下的深刻印象不是他和宋绪宇在后台说笑那次,而是我被张天芸、叶书铎堵在图书馆门口欺负那次。那时觉得他人品行又不行,行是他会帮我,不行是因为他与我不熟却对我动手动脚。    我虽然也说脏话骂人,但我双标。我更喜欢谈吐优雅,戴着眼镜斯文俊气的男生,而不是他这种充满攻击性,一看就不好相处的男生。林语郡是个意外,如果没有张天芸下药的“插曲”,我想他会永远被筛出我的恋爱名单。    我仔细想想的话,如果没有张天芸下药的事情发生的话,我或许会喜欢上林止,因为我俩同台表演过几次,他又很符合我单一的审美倾向。长相漂亮、气质温文尔雅,谈吐也是不咸不淡恰到好处,更不用说他体贴、考虑周全的性格了。    只不过,没有如果。    张天芸是罪魁祸首,林语郡是桥梁,搭建我和他所有发小之间的桥梁。程衍与其悔不当初,还不如坚持自我,更让我看得起。    当然,他的确让我看得起。    ——骨子里偏执的神经病一个。    1    我有点喜欢他。    这算斯德哥尔摩吗?我不太了解这种病。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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